記憶中小時候父親經常煮上一鍋豬棒骨,我們幾個用手抓著大口啃肉,那時候的大棒骨上的肉很少,大口的吃也吃不到很多肉,特別是想啃骨頭縫裡的肉肉卻怎麼變換角度也啃不到的那種感覺至今記得,有一種這次沒吃過癮下次還想吃的盼望。其實啃大棒骨肉肉多得反而很死很柴不好吃,就吃那種肉少一些的有筋的那種才好吃。今天這種做法源於老公想喝湯而我想吃肉(嘿嘿,看得出我比較饞),可以說是一鍋出來,一舉兩得。
至於焯水的時候用熱水還是涼水,我看都有用的。記得看電視節目有家骨頭館生意火爆,其秘方自然是有的,其中講焯水時用熱水是為了鎖住骨髓而不至於流到水中。所以我用熱水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