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一塊牛脛骨肉(其實我不知道怎麼翻譯比較好,英語shin of beef,德語Beinfleisch vom Rind,我猜是牛腿肉或小牛腱肉?),改良了Jamie Oliver的食譜。其實就是因為懶得去弄那麼費事兒的食材,能燒什麼就吃什麼好了。原方是用烤箱低溫烤三個鐘頭,但是我家烤箱利用率太高,怕佔太久被人家罵,就改為小火燉了三個鐘頭。
1.我買來的牛脛骨肉是帶骨的,燉煮的過程中骨頭裡的骨髓也融進來,想想都很美味。
2.橄欖油最好用可以高溫加熱的那種,如果不行就用普通的植物油就好了。普通橄欖油高溫加熱後不太好,而且我的鍋子說明書有提醒,不建議用普通橄欖油加熱,對鍋子塗層也不好。
3.我個人覺得香料可以不用太大量,反而黑胡椒鹽和紅酒都給足一點兒,口味更純粹。
4.圖片是我燉了不到兩個鐘頭就拍了,因為實在太餓撐不住了,並沒有入口即化。後來剩下的一半我燉滿了三個鐘頭,留著晚飯再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