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喜歡吃嫩豆腐,(這句話聽來有點小猥瑣),就是越嫩越不費牙的,我越喜歡。拌飯甚至直接當一頓飯,連湯帶渣全能幹了。週末殺了條整魚,做糖醋魚塊,完好的魚骨架和魚頭扔了怪可惜的,就熬了一鍋魚骨頭湯。再加上些冰箱裡的殘料,湊了這鍋豆腐羹。這麼說來,還真有點當年乞丐給朱元璋做珍珠翡翠白玉湯的意思!
豆腐在手掌上切,比較不容易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