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二十九日,晴,有風。
最近,經常聽90後的妹子們說,鐵打的鮮肉、流水的老公,女生們基本上是看一部劇換一個老公。
當初大熱的《太陽的後裔》,劇中宋仲基穿著一身迷彩,撩的螢幕前的妹紙們哈喇子流一地,一口一個老公的叫著!
儘管女生們已經開始追新的劇,但對於迷彩的情節,男生們卻是從未改變過。
那是每一個男生都無法抗拒的圖案,和一份來自於內心深處的渴望與幻想。
戰爭與叢林,似乎對於男孩子,有著與生俱來的吸引力。
而迷彩,這個因為戰爭而誕生的圖案,也因為戰爭而保留下來了強烈的雄性荷爾蒙特質。
男生的世界裡,如果沒有了迷彩,總覺得少了些許靈魂和鬥志。
記得初次軍訓的時候,是小學升初中的暑假,在學校的操場,第一次領到一套屬於自己的迷彩服,武裝帶。
回到家,迫不及待的穿上,在院子裡轉了幾圈,總覺的渾身都散發著不一樣的光芒。
軍訓時,和幾個小夥伴半夜偷跑出去乘涼,卻被值夜的教官發現,情急之下慌亂而逃,我卻在狂奔的路上摔倒,褲子在水泥地上磨出一個大洞。
一直到軍訓結束,我都一直穿著有一個破洞的迷彩服,
軍訓結束後,那套衣服便再也沒有穿過,卻被我小心的疊好,放在衣櫃最下面的抽屜裡,直到輾轉幾次搬家,那套衣服不知什麼時候,被落在了哪一個角落,再也找不到。
那是一段年輕時,勇敢無畏的時光。
叛逆而倔強。
迷彩,記錄了我們年少時對於青春的倦怠。
還有,內心洶湧的衝動和沸騰的荷爾蒙。
那時候,男生愛迷彩,女生愛穿迷彩的男生。
那時候的戀愛,叫幸福。
溫度根據自己烤箱調整吧,參照jmy方子做的,她用的175℃,我這次烤的170℃顏色深了,準備再調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