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包詳書行進到後面,疑問重重。
法式麵包,如果只是看著本色原味的法式麵包,真不會覺得有什麼問題。可是,偏偏後面有 緊跟著舉範了它的兩種變化。若是隻看這兩種變化,也不會有什麼問題。然而,前後一對照,問題就來了——酵種的發酵條件究竟是冷藏還是室溫?
基本法式麵包,有著麵糰製作的詳細過程與步驟說明。製作液種後,蓋上保鮮膜“進行4-18小時的發酵”,此頁空白處,還以※旁註:“製作液種的時候,如果是夏季,當天做好後需要發酵4小時。如果是冬天,當天做好後需要發酵18小時”。這樣的說明並沒有給人帶來任何困惑。一邊盤算著如何安排液種的發酵時段,一邊翻到了後面的兩種變化——蝦仁培根與法國乳酪麵包。
由於使用同樣的麵糰,兩種麵包都不再有面團製作的詳細過程,而只是給整個製作過程列出一個簡明流程,並以括弧註明每一工序的溫度條件與所需時間。液種發酵“(冰箱內4-18小時)”,這顯然不同於原味法式麵包的說明。
基本法式麵包製作中,並沒有提到任何冰箱冷藏發酵的文字,其關於冬夏發酵時間的不同也不會讓人理解為在冰箱內冷藏發酵。而且,冰箱裡溫度較低且相對恆定,又為什麼需要在不同季節進行不同時長的發酵呢?
思來想去,決定不去理會冰箱的問題,只作室溫處理。時值春末夏初,把發酵時間控制在4-6小時之間,大概不會有什麼問題。
稍帶來說說液種。三點水的液種,顯然應該是指含水量較高的發酵種麵糰。配方中,1:1的麵粉與水,似乎也很能說明問題。不過,翻到書本的最後,關於麵包術語的總結篇中,卻這樣解釋“液種法”:“多用於牛角麵包以及丹麥酥皮餅等富含黃油的麵包的製作。但是,當面團溫度提高的時候,包含在麵糰內的黃油會熔化。所以,在前一天製作好的麵包進行發酵,然後在冰箱內冷藏過夜,保持黃油溫度較低。”法式麵包麵糰中沒有用到一丁點黃油,顯然無此擔憂。而此處所解釋的“液種法”,想來應該是“夜種”才是。
想明白之後就動手。雖然按全量用料錄入,實際只做了一半量。兩根小短棍,看起來外表堅硬,實際內裡鬆軟,感覺不錯。
1克以下的酵母不便於稱量,可先稱取1克,0.5克則取用一半,0.3克則取用三分之一。
烘烤時間與火力需根據烤箱實際情況酌情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