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狗”由英文“HotDog”翻譯而來,是西餐快餐家族的成員之一。隨著中西方飲食文化的交流,現在已有不少中國人,尤其是兒童喜歡上了這種食品。其實它就是剛出爐的麵包夾香腸,根本就不是熱騰騰的狗。那麼它為什麼叫熱狗呢?說法有許多種。牛津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基礎英語》有這樣一種說法:有位名叫赫伯道格(HobDull)的英國人失業了,這時正好住在他家附近的一個小雜貨鋪老闆去世,他便將小鋪盤下來賣香腸麵包。倫敦的氣候陰冷潮溼,他覺得吃冷硬的香腸味同爵蠟,於是便在店前支起兩個爐子,一個烤著麵包,一個油煎香腸。這樣他的香腸麵包很快便獨樹一幟,大受歡迎。為了區別於其他店鋪的麵包香腸,人們便將他的稱作HobDull’s(赫伯道格家的)。天長日久,便讀成了諧音“HotDog”。不過,傳統上卻認為熱狗起源於德國的法蘭克福。20世紀初,法蘭克福街上有一種小吃——油煎小紅腸,又叫法蘭克福香腸。由於剛煎好的小紅腸燙手,攤主們便備了很多手套供顧客使用。可有些顧客吃完香腸後還帶走了手套,並且用過的手套還要洗滌,很是麻煩。攤主們總想找到一種辦法解決這一問題。一天,一個小男孩隨媽媽來買紅腸。當時他手裡拿著麵包片,怕香腸燙手,便對攤主說:“請把紅腸放在麵包片上。”隨後,男孩把麵包片對摺,就把小紅腸夾在了中間。攤主受到小男孩的啟發,便定了一批船形麵包,中間拉開一條縫,把紅腸夾在裡面一起賣,既不燙手,又省了手套。紅腸露在外邊的部分看上去好像小狗的粉紅色舌頭,十分惹人喜愛。人們從此就把這種食品叫成了“熱狗”。另一版本與上述第二種說法相似,不同的是故事發生在美國且與世博會有關。1904年世博會在美國聖路易斯舉行,當時有位名叫弗奇特萬根的德國人在聖路易斯經營香腸攤檔。他看準了世博會是個發財的機會,便將整隻梭子麵包對半剖開在爐子上考熱,抹上黃油;而在另一邊的鍋子裡煎著香腸,將剛煎熱的香腸夾在麵包裡一起出售,因為既省時有味美,頗受逛世博會的遊客歡迎,生意非常紅火。直到世博會結束,人們仍然熱追這款新奇食品。生意做大了,總該為這款食品起個名兒吧?弗奇特萬根養著一條小狗,總在爐膛邊陪著他。由於爐膛邊很熱,小狗便吐著粉紅色的舌頭散熱。他忽然覺得,香腸夾在麵包裡,兩端露出的部分很像小狗的舌頭。於是靈機一動,就把這款食品叫“熱狗”吧。這樣又順口又好記,一下子就叫開了,並逐漸叫遍了全球。
1.和麵最好能出膜,這樣的麵包組織會很好。
2.整形的時候儘量整成橄欖形,這樣的麵包更好看。
3.中間夾的材料除了火腿腸或者紅腸是必須外,其他可以自行調節,有腸才能叫做熱狗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