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喜欢吃嫩豆腐,(这句话听来有点小猥琐),就是越嫩越不费牙的,我越喜欢。拌饭甚至直接当一顿饭,连汤带渣全能干了。周末杀了条整鱼,做糖醋鱼块,完好的鱼骨架和鱼头扔了怪可惜的,就熬了一锅鱼骨头汤。再加上些冰箱里的残料,凑了这锅豆腐羹。这么说来,还真有点当年乞丐给朱元璋做珍珠翡翠白玉汤的意思!
豆腐在手掌上切,比较不容易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