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了好久的菜了,那会芦笋才刚刚上市,很想吃,就买了。9块钱一斤,也够贵的了。以前看《普罗旺斯的一年》时,就很馋书中写的芦笋蘸奶油,但真自己做来吃的时候,觉得蘸奶油还是有些不合口味,就用中餐的白灼方法来吃吧。这芦笋个头稍微大了,我更喜欢稍微细一些的,吃着也更嫩。不过就是这样的,也很脆嫩了,还带着清香和些许甜味。
芦笋放开水里断生即捞出来,不要焯太久,免得颜色不好看,也影响口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