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雪後的鄭州,道路都結了冰,一步一滑。遠處的公交車站,人頭湧動,像極了公園錦鯉池裡爭搶食物的錦鯉。
窩在家裡,燒一壺奶茶,看一部電影,是《東邪西毒》
電影裡,黃藥師說:不久前,我遇上一個人,送給我一罈酒,她說那叫“醉生夢死”,喝了之後,可以叫你忘掉以前做過的任何事。
我很奇怪,為什麼會有這樣的酒。她說人最大的煩惱,就是記性太好,如果什麼都可以忘掉,以後的每一天將會是一個新的開始,那你說這有多開心。
朋友打電話來,說:“大雪天,我失戀了,你說,這雪是不是為我下的。”
我說:“是你愛他,他不要你了嗎?”
“不是不要,是不合適,只是,還是會捨不得”她話語中,些許惆悵與無奈。
其實,不要,就是失戀,我喜歡用不要這個詞。
失戀,就是失去對方,一方不要對方,亦或是互相都不要了。
不要了,若難受,就買張高鐵票,到陌生的城市,沒有熟悉的街道,吃吃喝喝,逛逛買買,回來就肯定沒事。
所以,每當別人不要你了,就去旅行,兩天足夠。
對於旅行的目的地,我喜歡大海,海邊,有風,有夕陽。
如果,你一個人,在青島或大連的海邊,那種小旅館裡的陽臺上,泡杯茶,看海,拍照時留下光束與自己側影,以及在海灘漫步的腳印,背影。
亦或是在某家韓國料理的烤肉店,大口的吃著烤肉,喝一碗奶油南瓜粥,會不會,就有韓劇一樣的愛情,發生。
佈置最美的餐桌,為你做一桌好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