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二十九日,晴,有风。
最近,经常听90后的妹子们说,铁打的鲜肉、流水的老公,女生们基本上是看一部剧换一个老公。
当初大热的《太阳的后裔》,剧中宋仲基穿着一身迷彩,撩的屏幕前的妹纸们哈喇子流一地,一口一个老公的叫着!
尽管女生们已经开始追新的剧,但对于迷彩的情节,男生们却是从未改变过。
那是每一个男生都无法抗拒的图案,和一份来自于内心深处的渴望与幻想。
战争与丛林,似乎对于男孩子,有着与生俱来的吸引力。
而迷彩,这个因为战争而诞生的图案,也因为战争而保留下来了强烈的雄性荷尔蒙特质。
男生的世界里,如果没有了迷彩,总觉得少了些许灵魂和斗志。
记得初次军训的时候,是小学升初中的暑假,在学校的操场,第一次领到一套属于自己的迷彩服,武装带。
回到家,迫不及待的穿上,在院子里转了几圈,总觉的浑身都散发着不一样的光芒。
军训时,和几个小伙伴半夜偷跑出去乘凉,却被值夜的教官发现,情急之下慌乱而逃,我却在狂奔的路上摔倒,裤子在水泥地上磨出一个大洞。
一直到军训结束,我都一直穿着有一个破洞的迷彩服,
军训结束后,那套衣服便再也没有穿过,却被我小心的叠好,放在衣柜最下面的抽屉里,直到辗转几次搬家,那套衣服不知什么时候,被落在了哪一个角落,再也找不到。
那是一段年轻时,勇敢无畏的时光。
叛逆而倔强。
迷彩,记录了我们年少时对于青春的倦怠。
还有,内心汹涌的冲动和沸腾的荷尔蒙。
那时候,男生爱迷彩,女生爱穿迷彩的男生。
那时候的恋爱,叫幸福。
温度根据自己烤箱调整吧,参照jmy方子做的,她用的175℃,我这次烤的170℃颜色深了,准备再调低10℃。